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哲學與人文科學 > 文化 > 財富生活 > 國有企業實施內部交叉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探索 【正文】
摘要:實施國有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國有企業監管以及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根本目的是促進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履職盡責、促進企業依法合規經營,不斷提高從嚴治黨和依法治企水平,促進提升企業經營績效,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前,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體系基本完善,在堅持“離任必審,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的原則下,采取“上審下”和“交叉審”相結合的方式,充分調動和利用內部審計資源,實現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交叉審計作為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種常用組織方式,在落實審計獨立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審計人員業務能力方面有其顯著的優勢。但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因對審計環境不了解,出現選人標準參差不齊、審計內容全面性、真實性不易掌握、審計成本高、容易泄密、廉潔風險大等諸多問題。通過筆者以往的審計實踐,本文就如何開展好國有企業內部交叉審計方法上做一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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