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成人教育與特殊教育 > 成人高教學刊 > 不存在兩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正文】
摘要:關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長期以來經濟學界一直存在有不同的看法:(1)兩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之說。認為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第52頁講到的是第一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而在第3卷第722頁講到的是第二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2)一些同志認為第二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不決定價值,只是與價值實現有關;另一些同志則認為,兩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共同決定價值。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兩部分同志各持己見爭執不下。我認為,長期以來爭論不休的重要原因在于,沒有看到使用價值在確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上的重要意義。雙方不適當地把馬克思在《論本論》第1卷里所講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與第3卷中所講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區別擴大化了,把本來是從不同角度說明的同一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當成兩種不同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再從兩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上去談論所謂第二種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與價值的關系。這種分析問題的前提就是不科學的,當然不可能得出科學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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