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經(jīng)濟與管理科學 > 經(jīng)濟體制改革 > 當代港澳研究 > 澳門終審法院刑事一審權的合基本法性分析 【正文】
摘要:《澳門基本法》規(guī)定澳門終審法院是特區(qū)最高法院,并享有特區(qū)案件的終審權,但《澳門基本法》本身并未細化終審權行使的方式,以及在中央與地方關系之外對自治案件管轄的限制。澳門終審法院在實踐中根據(jù)澳門本地立法在個別案件中行使刑事案件的一審管轄權,在客觀上因缺乏更高級法院而使該案件缺乏上訴的可能性。本文從澳門終審法院的制度設計、與國際公約的契合性等角度對澳門終審法院行使一審案件管轄權的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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