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哲學與人文科學 > 中國近現代史 > 當代中國史研究 > 新中國成立初期上海外資進出口企業的監管與清理 【正文】
摘要:在對上海外資進出口企業清理的過程中,政府的處理方式靈活多樣,主要包括行政命令和經濟方式,其中行政命令方式包括軍事管制、征用和代管,而經濟方式則是通過對價轉讓和自主申請歇業進行清理。軍事管制、征用、代管等行政命令式的清理方式主要針對少數美資、英資進出口企業;對于財產不多、經營業務無足輕重的企業允許其自主申請歇業;1954年后,對實力雄厚的外資進出口企業則使用對價轉讓的方式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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