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民商法 > 電子知識產權 > 人工智能的知識產權適格主體研究--一種國際法進路 【正文】
摘要:隨著人工智能創作物的不斷增多,創作物知識產權的歸屬問題值得研究。首先,應明確人工智能創作對現有知識產權的挑戰,清楚界定人工智能并不是民法上的人;其次,以美國和歐盟的國家實踐為例說明,目前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只能是人;再次,想要解決現有法律困境以適應技術進步,只有在擴大知識產權適格主體的前提下,把人工智能創作分為依賴人類進行的創作和創造型人工智能的創作兩種模式進行適格主體認定;最后,在分析當前國際法保護人工智能創作不足的基礎上,得出國際法途徑保護人工智能創作可以制定機器人憲章,在此基礎上各國簽訂雙邊或多邊條約,還應當做好國內法與條約的銜接工作,以及持續發揮多邊主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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