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yyiou"><tbody id="yyiou"></tbody></cite>
<cite id="yyiou"><samp id="yyiou"></samp></cite>
  • <s id="yyiou"></s><bdo id="yyiou"><optgroup id="yyiou"></optgroup></bdo>
  • <cite id="yyiou"><tbody id="yyiou"></tbody></cite>

    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法理、法史 > 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 > 勞動合同法區域實施的困境與應對 【正文】

    勞動合同法區域實施的困境與應對

    侯玲玲 深圳大學法學院
    • 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
    • 中央立法
    • 加班工資
    • 勞動爭議案件

    摘要:<正>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力市場主體地位,并確定了以勞動合同方式建立勞動關系的用工模式。這標志著我國勞動力資源配置模式由計劃向市場的實質性轉變。2005年,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協調地方和中央立法之間的關系,中央開始著手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歷經3年之久,終于在2008年1月1日施行。然而,《勞動合同法》的法律實施又引起了新一輪的地方法律適用和執法政策制定的高潮,對中央立法的落實產生了重大影響。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投稿咨詢 免費咨詢

    我們提供的服務

    服務流程: 確定期刊 支付定金 完成服務 支付尾款 在線咨詢
    主站蜘蛛池模板: 郸城县| 蒙山县| 海丰县| 温泉县| 宁德市| 依兰县| 珠海市| 和龙市| 东明县| 广西| 东兰县| 晋州市| 嵊州市| 科技| 察隅县| 庐江县| 丰原市| 九江县| 崇阳县| 乡城县| 仁布县| 紫云| 乌拉特后旗| 海南省| 蒙山县| 昌图县| 弋阳县| 澄城县| 调兵山市| 深泽县| 平江县| 宜兴市| 岑巩县| 芦山县| 尼木县| 固阳县| 栾川县| 翼城县| 公主岭市| 锡林郭勒盟| 连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