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法理、法史 > 法律和社會科學 > 作為“影子”存在的執法 【正文】
摘要:本文旨在從規制關系中的另一方,即被規制對象的主體性出發,來探討執法意味著什么。基于對M市建筑安全執法實踐的經驗性研究,文章指出,對于被規制對象而言,國家執法是一種影子般的存在:一方面沒有實際威懾力;另一方面形塑了潛在的威懾感。這一發現具有理論和實踐的雙重意義。從理論角度,這意味著威懾和威懾感、威懾與可威懾性是相互分離的不同命題。從實踐角度,“影子”現象為改革執法效能提供了新的視角,即在執法資源和執法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通過多種渠道釋放法律的威懾信號,提高行為主體的風險敏感度,從而形成一定強度的威懾感,能夠有效地挽回有限的執法活動可能遭遇的失敗,并增強執法的實際可威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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