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法學論壇 > 刑事訴訟的公力合作模式——量刑協商制度在中國的興起 【正文】
摘要:通過引入量刑協商機制來對被告人認罪認罰發揮激勵作用,是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的主要創新之處。這一機制對于吸引被告人認罪認罰和接受速裁程序,促進被告人認罪案件得到快速處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也存在著檢察官濫用權力、被告人被迫認罪、值班律師無法提供有效法律幫助以及法官司法審查流于形式等一系列制度缺憾。在關注這一制度進一步改革的同時,還應對控辯協商制度在我國所面臨的觀念障礙給予足夠的重視。而正是這些價值觀念上的沖突和困擾,才使得我國的量刑協商機制只能在較小范圍內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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