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訴訟法與司法制度 > 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 > 職務犯罪案件監檢銜接問題研究 【正文】
摘要:監察體制改革后職務犯罪的內涵和外延進一步擴展,案件辦理程序呈現"調查-起訴-審判"和"偵查-起訴-審判"二元雙軌制模式。"調查-起訴-審判"模式具有"程序二元"和"證據一體"的特征,決定了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的監檢銜接包括了理念、程序和證據三方面問題。高效順暢的監檢銜接,要求雙方秉持以憲法為根本遵循、以案件質量為生命線、以"三效統一"為最高標準的執法司法理念。從實踐看,監檢銜接總體順暢,但在提前介入、退回補充調查、非法證據排除等程序和證據銜接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監檢雙方密切配合、加強頂層設計,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切實提升職務犯罪案件辦理的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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