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 論法律關系的方法及其意義 【正文】
摘要:某項民事權利究竟是處于A法律關系之中,還是歸屬于B法律關系之內,應當適用哪部法律的哪個條文,其生效條件、實現條件,其效力強弱,其負擔有無及輕重,受到怎樣的對抗(抗辯、抗辯權的行使)等,可能大不相同.假如某項民事權利被張冠李戴地放置于B法律關系之中,法律適用自然也就錯位,該項民事權利的效力強弱、負擔狀況、相應的抗辯及抗辯權等就難免偏離,甚至于義務人都不對應了.把握和運用法律關系的方法,切忌一上來就利益衡量,而應逐次使用概念/類型、法律性質、法律構成、矛盾的主要方面、類推適用、目的性限縮/目的性擴張等方法,會避免解釋者主觀好惡、主觀臆斷、先入為主地解釋合同,處理案件,釀成背離公平正義.通過這些方法尋覓到適用于或可類推適用于系爭案件的法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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