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教育綜合 > 高校教育管理 >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增加學生選擇性的舉措及問題論析——以上海市和浙江省為例 【正文】
摘要:增加學生的自主選擇性是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的價值取向之一。作為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上海市和浙江省在其具體的改革實施方案中都充分體現了“選擇性”理念,具體措施包括擴大學生對考試科目的自主選擇權,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次數,探索“先選專業再選學校”的志愿填報方式等。但這些改革舉措的實施也產生了相應的問題,包括學生自主選科后如何實施與之配套的教學組織形式改革,如何化解走班制引出的課程管理與教師和教室配置問題,如何設計更科學合理的選考科目賦分制計分方式,如何避免多次考試機會可能帶來的學業負擔加重與資源浪費問題,如何應對科目選考與大學專業報考掛鉤以及“先選專業再選學校”填報志愿改革產生的問題等。應對上述問題的舉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高中學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應統籌規劃高考綜改背景下的高中教育整體改革及實施方案;高校應依據培養目標及時出臺相關招生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學生的選擇需求,并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地方政府應肩負起有效組織高考綜改試點實施的評估與改進的主體責任,履行應有的管理職能。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