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教育綜合 > 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哲學為思想立法 【正文】
摘要:'思想'和'哲學'是從事哲學研究時經常遇到的兩個概念。然而,'思想'和'哲學'何以可能?兩者又是什么樣的關系?大致來講,'思想'作為人的本質屬性,乃經過理性思考而得出的相對穩定性的理論。'哲學'作為一門'愛智慧'的學問,乃基于對'思想'的反思而在超越層面研究'事實'與'價值'的學問。真正的'思想'之'自由'乃'思想'遵從自己設定的'規則',故'哲學'應為'思想'設定'規則',即'立法'。因此,二者的關系是:'思想'是'哲學'的基礎,'哲學'源于'思想';'哲學'為'思想''立法','哲學'是'思想'的'首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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