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河北法學 > 民法典之姓名權立法論 【正文】
摘要:姓名權是重要人格權,《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二審稿中有關姓名權的規定還有未完善之處。建議增加有關姓名具體含義的規定。建議增加名的選擇與變更規則并細化姓的變更規則。將姓的變更分為成年人姓的變更、未成年人姓的變更、繼子女姓的變更、被收養人姓的變更四種情況。建議增加姓名的使用權與合理使用規則。明確自然人對自身姓名的使用,包括使用姓名彰顯身份、使用姓名文字形成其他標識以及獲得財產利益。建議增加有關姓名財產利益的規則并以權益損害的類型而非侵害行為方式作為侵害姓名權民事責任承擔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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