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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社團監管之價值目標選擇與優化——基于勞動幸福理論視角的分析

    何云峰 上海師范大學知識與價值科學研究所; 上海200234
    • 勞動幸福
    • 勞動幸福權
    • 社會組織
    • 社團監管
    • 公共性

    摘要:從價值觀層面分析,現有的社團監管價值觀基本上都是二元對立的:監管和被監管。二元分離的價值范式會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帶來諸多不利因素,既對現代公民的公共性培育十分不利,又無法建立真正的社會信任。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出路是從二元對立的價值范式走向一元的價值共識。只有從價值目標定位的層面上雙方達成一致,才會改變二元對立的價值范式。超越秩序本身以及隱藏在社團現象背后的價值目標實際上是具有一致性的。雙方在本質上并不彼此矛盾和沖突,彼此不應該對立起來。追求人民福祉是雙方的共同初心。超越個人奮斗的幸福需要純粹公共性建構的幸福和仁愛公共性建構的幸福。兩種公共性聯合起來一致地最大限度地放大勞動幸福程度,才能使每個人的勞動幸福權得到最大化保障和實現。社團及其監管部門只有以放大勞動幸福程度為價值目標定位,才能彼此達成真誠的合作共識。只有在公共性建構的基礎上,以勞動幸福權最大化保障為價值目標定位,才能消除社團監管中的二元對立價值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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