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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勞動合同法》與簡單勞動力成本——來自城市勞動力市場和中關村企業的雙重證據

    章元; 程郁; 沈可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 200433;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 100010; 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政策學院; 200433
    • 新勞動合同法
    • 長期勞動合同
    • 勞動力成本
    • 勞均利潤

    摘要: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很多經濟學家擔憂它會推動簡單勞動力用工成本的上升并拖累中國的長期經濟增長,少數研究則僅僅提供了來自勞動力市場或者來自企業層面的單方面證據,且研究結論并不一致,本文則同時提供來自城市勞動力市場和企業兩個層面的一致證據。首先利用CHIP調查的2002年、2007年、2013年勞動力樣本展開實證研究發現,在控制了最低工資水平、農民工來源地收入水平等因素之后,盡管新勞動合同法顯著提高了民工簽訂合同的比例,但只有簽訂長期或固定勞動合同才會顯著提高低技能民工的工資水平,簽訂短期勞動合同并不能顯著提高他們的工資水平;然后,將倍差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應用于2001-2012年中關村企業面板數據,發現新勞動合同法并沒有顯著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也沒有顯著降低企業的勞均利潤,且這一結論對于勞動力密集型的服務業、零售和餐飲業而言都成立;而基于上述兩個實證研究得出的另一個一致結論是,以農民工為主體的簡單勞動力工資上漲的一個重要推動力來自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提供的兩個證據有助于理解新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于經濟運行的影響,也說明不宜夸大新勞動合同法通過提高簡單勞動力成本而對中國長期經濟增長產生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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