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經濟法 > 競爭政策研究 > 縱向壟斷協議兜底條款的適用困境及其出路 【正文】
摘要:當經營者實施的是維持轉售價格以外的行為時,僅僅依據《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們通常難以對之進行作出精確的定性。若要精確適用縱向壟斷協議的兜底條款,就必須另外結合壟斷協議的定義條款,而這必將產生諸多的邏輯分裂問題。即便采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忽視潛在的邏輯分裂問題,結合壟斷協議的定義條款來適用縱向壟斷協議的兜底條款依舊面臨更為棘手的法律問題。而且就國內外的實踐情況來看,目前可以借鑒的成熟經驗非常有限,我們很難進行精確的范圍縮減與目標定位。因此,在《反壟斷法》必須存有類似兜底條款的情況下,反壟斷執法對此應當最大限度的秉持謙抑性。即使是確實需要依法進行規制適用,也應當在通過指南對此作出非常明確的指引前提下才適宜進行個案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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