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yyiou"><tbody id="yyiou"></tbody></cite>
<cite id="yyiou"><samp id="yyiou"></samp></cite>
  • <s id="yyiou"></s><bdo id="yyiou"><optgroup id="yyiou"></optgroup></bdo>
  • <cite id="yyiou"><tbody id="yyiou"></tbody></cite>

    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哲學與人文科學 > 哲學 > 孔子研究 > 德刑分途:春秋時期破解禮崩樂壞困局的不同路徑——以清華簡《子產》為中心的考察 【正文】

    德刑分途:春秋時期破解禮崩樂壞困局的不同路徑——以清華簡《子產》為中心的考察

    劉光勝 中國孔子研究院; 山東曲阜273100
    • 清華簡
    • 子產
    • 孔子
    • 儒法之爭

    摘要:據清華簡《子產》可知,子產刑書主體分為令、刑兩部分,內容又有國、野之別,令的地位高于刑,這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我們的認知。清華簡《子產》的面世,重要的發現是證明律法意義上的'令'在春秋以前已經出現。三邦指的是夏、商、周,清華簡《子產》說子產參照三邦之令,制作鄭令、野令,與《周禮·春官》互證,則'令'的萌芽或可上溯至西周時期。面對春秋時期禮崩樂壞的困局,早期法家認為法治是不得不采取的治國方式,他們鑄刑書、刑鼎,開啟了出禮入法的治國理路??鬃佑啥Y至德,注重向內挖掘禮制合于人心的內容,強調用道德教化喚醒百姓遵守禮制的自覺。他們對治國重點的不同選擇,揭開了此后兩千年儒法之爭的序幕。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投稿咨詢 免費咨詢 雜志訂閱

    我們提供的服務

    服務流程: 確定期刊 支付定金 完成服務 支付尾款 在線咨詢
    主站蜘蛛池模板: 黑龙江省| 林甸县| 余庆县| 正镶白旗| 江华| 钦州市| 松溪县| 工布江达县| 凤阳县| 诸暨市| 桂阳县| 手游| 纳雍县| 卢龙县| 纳雍县| 潜山县| 湛江市| 玛多县| 娄底市| 林甸县| 百色市| 柳州市| 行唐县| 延庆县| 容城县| 恩施市| 恩平市| 武清区| 灌阳县| 乌兰察布市| 邳州市| 东丰县| 重庆市| 永吉县| 永和县| 永川市| 濮阳县| 营山县| 新田县| 海晏县| 佛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