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 > 醫藥衛生科技 > 醫藥衛生綜合 > 遼寧醫學 > 關于在刊物上和綜述所授予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的說明 【正文】
摘要:根據國家衛生部、人事部衛科教發[2000]477號文《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及全繼委發[2001]第10號文的規定,凡在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和綜述可獲得繼續醫學教育Ⅱ類學分,其學分標準為,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和具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4分,論文只計前三位作者。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