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民族學 > 民族論壇 > 基督宗教修行:儀式表征與神圣性本質(zhì)——神學人類學管窺之一 【正文】
摘要:比較基督諸教修行并提出:1、神學人類學不同于宗教人類學。宗教人類學多從宗教外部認識其功能系統(tǒng),神學人類學由宗教內(nèi)部認知神界宗旨、神域歷史、神圣意義,是神職或人類學者對上帝或神靈宇宙觀的體悟、與神靈溝通的感驗,即研究者與宗教內(nèi)容及其表達的融合。宗教人類學與上帝創(chuàng)世觀或神靈信奉并非一致,而神學人類學則作上帝或神靈宇宙觀的理解。它與神學的區(qū)別在于,藉助神職、信徒或主體感悟而非教階直接憑基上帝或神靈意志。2、神職、教徒據(jù)上帝意志、教義經(jīng)典和教職本位,以神啟感召或圣靈信仰解說人類學事項,為神學本體的神學人類學;信徒或人類學者據(jù)主位信仰、圣事體驗和學科理論解章,為人類學本體的神學人類學。3、儀式是神階或個人尋求意義之感驗、體悟的過程與載體,并非僅如涂爾干言之集體表征,亦是神圣性、宗教正統(tǒng)性、象征性之表征,其本質(zhì)在于神圣性象征。4、廣義神學包括其教階體系實踐。故,宗教修行涵括教會及其神職和信眾雙主體層面。5、神學人類學關注宗教何以引導認知、過程與結構。審視作為與國家歷史并行的宗教歷史,可以認為,人類世界可分類為宗教和世俗兩大界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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