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 > 醫藥衛生科技 > 眼科與耳鼻咽喉科 > 山東大學耳鼻喉眼學報 > 鼾癥命名之我見 【正文】
摘要:國際睡眠障礙分類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的命名和分類進行了兩次修訂,但中文仍沿用該命名,同時也存在多種命名。該命名揭示了本病的基礎病因是阻塞性,必要背景是睡眠,主要臨床特征是呼吸暫停和低通氣,并且本病存在綜合征表現。由于提示了本病的臨床特征和診斷要點,使用該命名有其合理之處,但同時亦存在一定問題。表現在呼吸道并非真的阻塞,暫停的只是氣流而非呼吸動力,呼吸暫停與低通氣的定義和分界不明確,而本病各癥狀間相互關聯,有明確的病因、發病機制、特征性的癥狀體征、規范的診斷標準和有效的治療方法,因此作為一個明確而獨立的疾病更為恰當。結合我國傳統醫學,以鼾癥一詞命名更為精練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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