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公安 > 山東警察學院學報 > 認罪簡化審判程序之檢視與反思 【正文】
摘要:認罪認罰案件因其特殊性需要適用比普通程序更為簡化的審判程序進行審理。在普通程序基礎上經過簡化,且以被告人認罪為啟動條件,以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為主要目的的簡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構成了我國認罪簡化審判程序體系。“簡者不簡”的簡易程序和過度限制、規定模糊的速裁程序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率均偏低,未能充分發揮認罪簡化審判程序的程序功效。為滿足認罪認罰案件對認罪簡化審判程序提出的要求,簡易程序應當調整其案件適用范圍,強化其簡化特性;速裁程序應當取消對其程序適用的過度限制,并明確庭審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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