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 > “適法習慣”及其司法功能 【正文】
摘要:'適法習慣'是法官在司法過程中運用法定的識別標準對民間習慣的適法性予以檢驗和認定的產物,在現代性語境中,對習慣的司法識別實質上是以現代法精神對傳統民間習慣予以有目的的重構的行為。'適法習慣'因此就具有了建構性、適法性、過渡性和工具性的特征,并在司法過程中發揮著證明法律事實、充當法律推理大前提、補充實在法乃至變革實在法的功能。'適法習慣'概念的提出,為進一步探索民間習慣的司法化提供了現實化進路,具有相當的法律方法論意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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