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教育綜合 > 唐都學刊 > 秦二世“壞宗廟”試解 【正文】
摘要:湖南益陽兔子山秦二世元年詔書所謂“宗廟吏(事)”當與《史記?秦始皇本紀》二世元年“議尊始皇廟”有關,應包括“襄公以下迭毀”所形成之先王七廟與“始皇廟為帝者祖廟”兩部分內容。先王“宗廟之靈”與始皇“陛下神靈”從秦統一開始就已經有相分離的趨勢。所以,此次廟議實與“除定律令”“解除故罪”同屬“與民更始”的重大政治舉措。在這個維度上,賈誼《過秦論》以此次廟議為“壞宗廟”,既有對二世迭毀先王廟的不滿,又有對二世不能復行“封建”的批判,因王制時代與帝制時代之宗廟制度截然二分,也就意味著“天子-諸侯”之封建模式在秦帝國的徹底消亡。此外,二世夷滅宗族也可視為對宗廟的摧殘,這一點可與《趙正書》“滅其先人及自夷宗族”結合起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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