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中國政治與國際政治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 > 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修訂《天津市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通知 【正文】
摘要:各區財政局、發展改革部門、服務業主管部門:為加強我市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對《天津市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津財建二[2016]24號,以下簡稱《辦法》)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將《辦法》第十一條修改為“市財政局根據市發展改革委下達的資金計劃,對列入對區轉移支付預算的專項資金,按照規定下達至有關區財政局;對列入市發展改革委部門預算的專項資金,按照規定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進行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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