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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用法治方式處理臺灣問題的歷史實踐及啟示——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四十周年

    陳輝庭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福建行政學院
    • 法治方式
    • 告臺灣同胞書
    • 兩岸關系
    • 和平統一

    摘要:自1979年元旦《告臺灣同胞書》發表以來,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運用法治方式處理臺灣問題走過了四十年的歷史實踐。它可分為四個階段:運用憲法形式確立對臺大政方針(1979-1987);對臺工作領域的法治探索與發展(1987-1997);對臺工作逐步邁上法治化軌道(1997-2012);運用法治方式推進新時代兩岸關系的全面發展(2012-)。實踐表明,在對臺工作中,要始終維護憲法在規范兩岸關系中的權威地位,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與全面依法治國相統一,要始終堅持涉臺立法與實踐發展需要相結合的探索道路,要充分重視在一個中國框架下推進兩岸制度化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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