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shù) > 工程科技II > 綜合科技B類綜合 > 武漢交通職業(yè)學院學報 > 論《救助公約》與《海商法》關(guān)系——以“加百利”輪海難救助案為切入點 【正文】
摘要:《救助公約》和《海商法》能否適用于雇傭救助且其中何條款適用于雇傭救助一直是學理探討的話題。在審理'加百輪'海難救助案時,最高人民法院明確雇傭救助可適用《海商法》和《救助公約》,但《海商法》第九章與《救助公約》中有關(guān)'救助報酬分攤'的規(guī)定只適用于'無效果,無報酬'海難救助,兩者皆不適用于雇傭救助。因此,在無特別法的規(guī)定時,雇傭救助的報酬分攤問題應由合同法予以調(diào)整。《海商法》的擬定雖以《救助公約》為參考,但不能以此認定兩者有關(guān)海難救助的規(guī)定皆保持一致,需分別對兩者的條款進行分析。通過分析《海商法》和《救助公約》的相關(guān)條款后發(fā)現(xiàn),兩者就救助報酬分攤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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