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西部法學評論 > 新中國監察制度七十年的嬗變 【正文】
摘要:監察制度在新中國走過了七十年的歷程,其中經歷了確立、調整、重建、深化及改革五個階段。以近期監察體制改革為分界,根據憲法上的地位標準,可將1949年至2017年的監察制度界定為政府系統內的行政監察范疇,而2017年以后的監察制度屬于自成系統的國家監察范疇。行政監察向國家監察的嬗變中呈現出四方面態勢:從分散到統一的制度體系,從同體監督向異體監督的職權轉型,從單一到全面的監察對象,從行政管理科學化向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功能變革。新時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需進一步明確發展方向:一是適應民主政治之下的權力監督模式;二是注重"后監察法時代"的法治建設;三是留意整合式監察在實踐中的融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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