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法理、法史 > 研究生法學 > 免于貧困權的歷史演進與確立 【正文】
摘要:以權利視角消除貧困問題目前已成為國際學術界的共識,國際人權法律文件已經充分認識到貧困與人權之間的關聯性,并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免于貧困權利體系。目前學術界主要從自由權、適當生活水準權或發展權等單一權利視角構建免于貧困權及其實現模式。但是本文通過梳理人類文明史上試圖解決貧困問題的重要理論和實踐發現,從身份依附狀態下的前現代時期到自由權本位時代,經平等權本位時代再到人權時代,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系一直處于動態發展過程中,影響著自由與平等的此消彼長,進而深刻影響和塑造了同時代免于貧困的觀念、思想和實踐,從中可以窺知免于貧困權這一概念得以形成的必然性。因而,本文所研究的"免于貧困權"是歷史經驗中生成的、為解決貧困個人和群體面臨的結構性障礙所必需的一個賦權和享權的框架。該概念所內含的是一套以尊重每個人的尊嚴為其核心要求,以國家與個人、自由與平等兩對關系的動態均衡為其實現標準,包括賦權機制、合作機制在內的相對獨立的權利實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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