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政法論壇 > 從司法憲制主義到立法者的法理學--一個對傳統憲法審查理論的反思 【正文】
摘要:建立在"法律""政治"二分基礎之上的傳統法律/司法憲政主義的憲法實施模式,逐漸遭遇英美法律世界反對司法審查的批判,憲法學者多強調"憲法(釋義)學理紀律的強化",以各種原則、理念、學說、技術來限制和回應司法權力的擴張。但具有包容和化解一般性法律分歧、論辯和法律權威之間緊張功能的立法活動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先于司法審查的問題,只有多數立法模式的成功運轉才能減低后續憲法審查面臨的反民主詰難。同時憲法審查也不僅僅是憲法對立法的審查,也意味著對議會民主政治的糾偏。因此需要建立一種與憲法審查制度相呼應的民主立法理論,從而打破"立法黑匣子"問題,重新恢復立法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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