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民商法 > 中國版權 > 作品分類在著作權法上的意義 【正文】
摘要:一、問題的提出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了作品的具體種類,“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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