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 > 工程科技I > 環境科學與資源利用 > 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 公民納入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之合理性 【正文】
摘要:以完善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為目的,通過梳理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的法律制度,并對美、日、德等國的相關制度展開比較,闡明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制度的發展階段。同時,以法律經濟學、制度經濟學為分析視角,批駁當下推動公民作為主體的主張。提出大約十年后,當制度發展到“充分的利益關系”階段,將公民納入法定主體范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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