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經濟法 > 中國海商法研究 > 登記對抗主義模式下船舶物權人異化之事實物權人的法律出路 【正文】
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簡稱《海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船舶物權的變動采用登記對抗主義模式,而法律物權與事實物權的區分詮釋了掛靠船舶的掛靠人與被掛靠人對船舶的權屬。作為事實物權人的掛靠人,其權利應得到法律的保護。通過分析掛靠人提起的合同之訴與侵權之訴,從兩方面論述掛靠人得到權利保障的法律途徑。在船舶法律物權與事實物權不一致時,在《海商法》下應當對第三人給予保護,基于此提出對《海商法》船舶物權部分的修改建議并提出法律修改建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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