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 > 作為人權的人民幸福生活權:提出意義及其法治保障 【正文】
摘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的提出,體現了黨和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是滿足人民對人權的時代要求進行的最新定義。人民幸福生活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價值追求,也需要法治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當前人民幸福生活權對法治保障的需要與法治建設的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存在矛盾,亟須堅持和完善黨對幸福生活法治建設的領導,從健全法律規范體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司法公正水平等各層面入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以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權的充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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