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哲學與人文科學 > 音樂舞蹈 > 中國音樂學 > 明朝“朝貢”制度下中國與朝鮮半島音樂文化交流研究 【正文】
摘要:明朝初期,朱氏王朝迅速與高麗建立'朝貢'外交關系,并在'納貢''賞賜'等外交互動過程中促成音樂文化的廣泛交流,其中所涉及的音樂事項已遠超娛情功能,甚至作為政治權威符號系統的延伸,既推動了明朝'禮治'的傳播與散衍,為以中華禮樂為核心的漢文化圈的建設夯實基礎,還成就了朝鮮'小中華''小天朝'自我建構、自我想象等政治目的達成,并在此基礎上推動朝鮮半島禮樂的獨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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