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哲學與人文科學 > 音樂舞蹈 > 中國音樂學 > 明清吉禮小祀“三皇、先醫”儀式用樂考述 【正文】
摘要:元代以降,三皇、先醫信仰一直居于國家祀典重要位置。明清時期,三皇、先醫列為吉禮小祀級別,通祀全國,官民共同參與祭祀活動。明中后期,吉禮小祀開始用樂,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府教坊司承應,主要采用笙管笛領銜的鼓吹樂類型,其與嘉、賓禮之宴饗儀式用樂、佛道教齋醮科儀用樂存在相通性。封建制度解體后,在對醫藥信仰訴求和官方禮樂認同之下,民間社會將官祀三皇、先醫神祇及其依附的儀式和用樂接衍,轉化為民間禮俗用樂。吉禮小祀用樂,在國家禮制儀式用樂轉化為民間禮俗用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是形成我國傳統音樂'整體一致性下區域豐富性'情狀的重要因素。當下,邢臺沙河'三皇祭典'儀式用樂,與明清吉禮小祀和道教齋醮科儀音樂文化有著密切聯系,反映出國家禮制用樂—宗教科儀用樂—民間禮俗用樂之間的互動關系。國家禮樂文化與民間禮俗文化密切融合,是中國傳統音樂的重要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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