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法理、法史 > 中國應用法學 > 保險刑法規范解釋立場新探--基于緩和違法一元論的展開 【正文】
摘要:在刑法違法性的判斷中,緩和違法一元論以“法秩序的統一性”為理論支撐,承認“一般違法”概念符合法律行為規范屬性,接受“可罰的違法性”契合刑法謙抑性特征,是較為合理的判斷立場。保險犯罪之法定犯本質決定保險刑法規范的解釋立場應堅持緩和違法一元論,采用“一般違法性+可罰的違法性”的雙層位階型判斷模式,以行為違反保險行政法律規范為前提,進而判斷行為是否違反保險刑法規范。從保障整體法秩序內部無矛盾性出發,只有行為違反保險刑法規范且被保險行政法律規范禁止,同時具備刑法上可罰的違法性的,才應肯定刑事可罰性;行為違反保險刑法規范但為保險行政法律規范或者其他行政法律規范所容許的,則應徑直否定刑事可罰性,才有效避免保險當事人因整體法秩序內部評價結論的相對性而陷入迷茫困頓,并防止各級辦案機關陷入激烈爭執。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