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哲學與人文科學 > 中國通史 > 中國史研究 > 關于秦漢計量單位石、桶的幾個問題 【正文】
摘要:本文進一步證明秦至漢初政府倉儲部門曾采用一種特殊的計量制度——石的多值制:根據粟類谷子、稻類谷子、各種米以及菽、荅、麥、麻等4個糧食類別,相應地用4個體積數據定義了同一單位名稱石。其中,粟、稻兩類[JP3]谷子之石由舂得一石初級米所需谷子的體積來定義。多值石制又衍生出完全對等的多值桶制。多值制中常數的設定,與商品交換無關,而是服務于政府公務用糧的管理,可以減少計算量,方便量取,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受食者身份不同,多值制對幾種精度不同的米之石(桶)采用同一標準而不是多個標準,這可以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負擔、影響工作效率。多值制仍過于復雜、容易混淆,導致它向大石、小石制度轉變。大石、小石都有相應的容器,其使用各有側重。大石、小石制比多值制應用范圍擴大,后又向單一的斛制發展。10斗在這幾種制度中居于核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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