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經濟與管理科學 > 宏觀經濟管理與可持續發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文告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正文】
摘要:2018年6月1日財稅[2018]6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現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通知如下: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