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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城鎮(zhèn)化進程中土地征收模式轉型研究——從保障農民生活到保護農民權益

    王華華 中共江蘇省無錫市委黨校; 江蘇無錫214086; 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江蘇南京210093
    • 土地征收
    • 新型城鎮(zhèn)化
    • 社會公正
    • 土地征收補償
    • 共享發(fā)展

    摘要: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現有生活水平”為政策基調的“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快速推進中國城鎮(zhèn)化發(fā)展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由于利益分配矛盾凸顯而帶來相應的社會風險和社會矛盾,進而引發(fā)了一些群體性沖突.“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制度設計上存在《土地管理法》與《憲法》及《物權法》之間的銜接矛盾以及土地征收政策效果與城鎮(zhèn)化目標之間的政策悖論,在運行機制上則體現為政府(開發(fā)商)與農民之間只有“自上而下”的單向對話機制以及對土地征收“行政強制”的約束和監(jiān)管不足.隨著新型城鎮(zhèn)化的推進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國家有經濟能力對土地征收實施更高水平的社會賠償,土地征收模式應在馬克思主義社會公正理論指導下向以“保護被征地農民長遠發(fā)展權益”為目標的“保護式”土地征收模式轉型升級.“保護式”土地征收模式的建構,關鍵在于利益分配的公正和對話機制的公平,需要修訂征地補償政策,構建多元化的土地征收社會賠償政策體系,并建立和完善“公示-反饋-公告”的民主決策機制以及“農民-政府-開發(fā)商”合作的平等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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