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政治軍事法律綜合 > 中外法學 > 在分享和控制之間數據保護的私法局限和公共秩序構建 【正文】
摘要:目前法學界在數據問題的研究上,存在著對傳統法律理論(尤其是私法)予以機械適用的路徑依賴現象,而缺乏對于“數據”這一新型法律對象在理論和立法模式構建上的有效創新。現有理論傾向于在私法上通過賦予個人或企業某種“數據權利”來建立數據歸屬和利用秩序,這種理論嘗試遇到了私法理論局限的制約和數據應用實踐的挑戰。數據作為天然的公共品服從固有的互惠分享的原理,在此基礎上數據法理論應實現思維模式上的轉換,即實現從基于稀缺的法律到基于充裕的法律、從私益保護面向到公益保護面向和從數據控制的強化到數據控制的謙抑的觀念轉變,由此在確立“分享”作為數據法基本價值取向的理論前提下,探討數據受局部控制的正當理由,以此涵攝現有的各種數據控制理論學說,并消除現有理論上各種“權利”之間的沖突。通過“分享—控制”一體化理論結構,在立法上可以完善相關制度以釋放分享的潛力,并在嚴格確定數據控制理由的基礎上構建公法上系統的數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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