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②文稿須附中文摘要,中文須內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數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數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參考文獻。
③本刊所載文章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刊編委會和編輯部觀點。
④來稿文責自負,要遵守職業道德,如摘引他人作品,務請在參考正獻中予以著錄,署名的作者應為參與創作、對內容負責的人。所有署名作者都應對該文的署名和順序簽名認可,署名不可隨意變更。
⑤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文中出現的順序統一編號,并列于文后。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英文加“,et al”),外文作者采用姓前名后格式,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主辦的文學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3-6539,國內刊號:11-2802/H。
該雜志以反映文學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學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宋玉研究、中國政治研究、北疆民族問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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