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北京紀事》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北京紀事》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北京紀事》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北京紀事》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請勿一稿多投,文責作者自負。本刊編輯部對來稿可作必要修改。
②摘要一般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要素,結果和結論可合并,字數一般以200字以內為宜。關鍵詞可選3~8個。如果需要,請同時附上英文摘要。
③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④中文參考文獻原文若有對應英文,須附英文內容;若無對應英文,無須翻譯。
⑤本刊試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如編輯部收稿后三個月內未發出用稿通知,請作者自行處理。
《北京紀事》雜志是由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社會學術期刊,創刊于1994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9075,國內刊號:11-3338/I。
該雜志以反映社會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社會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本刊特稿、警惕新、特別企劃、新婚姻法親近弱者、社會、資訊平臺、京華論壇、教育前沿等多元領域。
《北京紀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北京紀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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