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關鍵詞:3-8個(關鍵詞選定的基本原則:每個關鍵詞都要與文章內容契合,概念不可太大,也不要過小,可從方便網上檢索的角度考慮)。
②論文如屬基金項目成果,請在首頁地腳標注項目名稱和編號等信息。
③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④正文要求主題突出、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條理清晰,科普性強。
⑤本刊審稿周期為1個月,逾期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處理。
基本信息
《長安》雜志是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主管,長安雜志社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3年,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11-3295/D,國際刊號為1009-1955,現被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欄目設置
《長安》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包括:省部專論、省委書記、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中央部委領導對本省、本部門政法、綜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長安》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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