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物》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作者所投稿件應為獨立研究的原創(chuàng)成果,無違法、違紀內容,不涉及任何知識產權糾紛。若為多個作者的共同成果,應征得其他所有作者同意,并協(xié)商好排名次序。
②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
③參考文獻:本刊參考文獻附于文末,執(zhí)行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7714—2015的規(guī)定,序號用數(shù)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
④來稿內容包括(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作者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⑤來稿所涉及的課題如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應于文題頁左下方加以注釋,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⑥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⑦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詮釋和說明,用數(shù)字加圓圈在右上角標注,如①②……,注釋內容排在頁腳。
⑧量和單位文稿中的名詞術語必須規(guī)范化、標準化,量和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計量標準,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pH及特殊符號除外),單位的符號一律用正體。
⑨文稿中引文應注明出處,并自行核校。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列于文后,根據(jù)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進行編排
⑩投稿作者需提供詳細聯(lián)系方式 ( 電話、 E-mail 、郵寄地址及郵編 ) ,編輯部會在 10 個工作日內初審并給予回復。
基本信息
《成都文物》雜志是由成都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管,成都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的學術理論期刊,是國內藝術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xiàn)被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shù)據(jù)庫收錄。
欄目設置
《成都文物》雜志欄目涵蓋藝術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收藏指南、補白、收藏指南、圖版、神州攬勝等等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藝術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藝術領域的改革與發(fā)展,為藝術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藝術事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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