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志季刊》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稿嚴禁抄襲,一律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本刊對決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刪減,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征求作者同意。
②標題字數在20字以內,具備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正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作者簡介等格式。
③參考文獻序號與文巾指示序號一致,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注[1]、[2]……每條參考文獻最后均以實心句號結束。
④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高度概括,要簡潔凝練。避免出現研究背景介紹、概念界定、對研究的評價性文字。盡量避免使用特殊符號和公式。
⑤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職務、學位、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表明作者身份的內容。
⑥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⑦正文中各級標題一律用中文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編號為“一”“二”,二級標題編號為“(一)”“(二)”。
⑧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⑨計量單位和符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如m2(平方米)、hm2(公頃)、kg(千克)等表示。
⑩投稿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無論使用何種語言,文章的表達應準確、清晰,語法和拼寫無誤。
基本信息
《長江志季刊》雜志是由長江水利委員會主管,長江水利委員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是國內水利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被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欄目設置
《長江志季刊》雜志欄目涵蓋水利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本刊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水利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水利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水利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水利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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