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采礦技術》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采礦技術》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采礦技術》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采礦技術》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章要求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以科學的研究范式開展研究,研究內容要有深度,論據可靠,結構清晰,結論鮮明,寫作規范,具有學術創新性。
②因匿名評審需要,正文部分不得出現與作者有關的任何信息。
③文章注釋為尾注,格式為“作者(編者、譯者)+著作名稱+出版單位+出版年份+頁碼”,按①②③依次標注。
④基金項目:應標明基金項目全稱并在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⑤強調學術性、史料性和知識性。要求主題明確,邏輯嚴謹,論述充分,言簡意賅,圖文并茂;引用、轉述他人成果應準確標注參考文獻。
《采礦技術》雜志是由長沙礦山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84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1-2900,國內刊號:43-1347/TD。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采礦與巖土工程、機電裝備與信息工程、礦山安全環保工程、經營管理與綜合利用、地質與測量、礦業企業等多元領域。
《采礦技術》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采礦技術》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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