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文化》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本刊對一切稿件處理均與第一作者聯系,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文字刪改,并提請作者核準。
②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③文章標題能簡明扼要地反映論文的最主要內容,且便于檢索,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題名中的名詞術語應標準化。
④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⑤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編輯人員會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1個月不寄回(反饋)者,視作自動撤稿。
基本信息
《大理文化》雜志是由中共大理州委宣傳部主管,大理州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79年,是國內文化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53-1021/G0,國際刊號為1009-3249,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文化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大理文化》雜志欄目涵蓋文化領域多個維度,包括:開篇佳作、小說平臺、散文空間、詩歌廣場、大理旅游、大理故事、大理風物、大理名流、大理講壇、企業文化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文化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文化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文化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大理文化》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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