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②稿件首頁內容包括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學歷、技術職稱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訊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③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5年公開文獻為限,按引用先后順序排于文末,用小方括號將序號標在引用處右上角處。
④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本刊所有論文均需有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中文摘要應是濃縮論文的獨立短文,反映主要論點、創造性內容,300字左右。
⑤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⑥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⑦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⑧綜述與專論 不做統一要求,但須重點把握科學問題的前沿,全面、深入、系統進行歸納、綜合、分析,邏輯層次分明,提出新的見解。
⑨計量單位以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統計學符號按國家標準《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規定書寫。
⑩著、綜述、講座等包括圖表和參考文獻一般不超6 000字,經驗交流、病例報告一般不超過1 000字。來稿要求字跡清楚、書寫規范,對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字母大小寫、正斜體等均應予注明。
基本信息
《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是由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制現代化研究中心主管,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制現代化研究中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5年,是國內社會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社會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欄目涵蓋社會領域多個維度,包括:主題研討、域外法學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社會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社會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社會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社會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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