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學》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②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籍貫,學位(具體到學科門類),工作單位(具體到二級單位),職稱,職務,主要社會兼職,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③如系基金項目成果,須注明基金項目類別、名稱和編號。
④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⑤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充分、層次分明、條理清晰、語句通順、文字精練、標點符號正確、數據可靠。
基本信息
《福建法學》雜志是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福建省法學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2年,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福建法學》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福建法學》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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