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禁止“搭便車”署名行為,針對合作作品將采取更為審慎嚴格的審查標準。
②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nèi)部資料、待發(fā)表和二次文獻。
③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④來稿應層次清楚,結構嚴謹,文字簡練,邏輯性強,術語準確,數(shù)據(jù)可靠,標點規(guī)范,打印或書寫工整。來稿不退,請作者自留備稿。
⑤文中圖表要精選,具有自明性且隨文出現(xiàn),統(tǒng)一連續(xù)編號。圖中文字、符號和數(shù)字應與文中表述一致,要有圖序、圖題。表的內(nèi)容不應與圖表述重復,要有表序、表題。
⑥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nèi);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⑦展示基金項目的研究結果,并對結果進行深入討論和分析。解釋結果的意義,與現(xiàn)有研究進行比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⑧摘要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對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予以概述。摘要一般不分段,不用圖表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字數(shù)為200字左右。
⑨文章標題須簡潔、具體、鮮明,原則上不要加副標題(原則上不錄用加副標題的論文),原則上不超過25個字。
⑩作者的英譯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格式,姓全大寫;并且兩個字以上的名,拼音之間不加連字符。外國作者姓名遵照國外習慣。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政治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49年,月刊國內(nèi)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672-2825,國內(nèi)刊號:35-1263/D。
該雜志以反映政治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治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工作報告、省政府文件、省政府辦公廳文件、政務信息等多元領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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